关于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6-2 17:44:02 点击率: 

亳招[2004]4号

关于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学校:
接省自考办皖考办[2004]08号文件,我市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亳州分校、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亳州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已被省批准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为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对四个考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考点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考点要广泛宣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积极组织生源。
三、报名时,各考点要对每个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对每位考生信息采集做到真实、准确;各考点组织考试做到严格、规范。
四、各考点要按时、如数向省、市上缴报名费,否则,不予订考试试卷。
五、对报名人数过少或考试管理混乱的考点,将取消考点设考资格。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英语     等级    考试    通知       
抄送:省自考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市保密局        
亳州市招生办公室     2004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亳州教育局
E-MAIL:ahbz@163.com TEL:0558-51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