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招[2004]4号
关于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学校: 接省自考办皖考办[2004]08号文件,我市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亳州分校、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亳州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已被省批准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为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对四个考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考点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考点要广泛宣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积极组织生源。 三、报名时,各考点要对每个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对每位考生信息采集做到真实、准确;各考点组织考试做到严格、规范。 四、各考点要按时、如数向省、市上缴报名费,否则,不予订考试试卷。 五、对报名人数过少或考试管理混乱的考点,将取消考点设考资格。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英语 等级 考试 通知 抄送:省自考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市保密局 亳州市招生办公室 2004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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