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20 15:09:30 点击率: 

教秘〔200682
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各项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1030日前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15之前报市教育局朱瑞莲老师处,联系电话:5125183,传真:5125007,电子信箱:zhuruilian@126.com

附件: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OO六年九月二十日

安徽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提纲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否有领导分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兼职管理班干部配备情况;
三、各县区教研室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专职教研员配备情况及教研、科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课程开设情况及教材使用情况;
五、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卫生室、艺术教育专用教室的建设情况,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器械、设施等配备情况及培训师资队伍的情况;
   
六、学校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课外兴趣活动小组,学校大型文艺、体育活动,学生课余训练,大课间活动的推广及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情况;
七、制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及测试数上报情况;
八、学校的教学卫生情况,主要包括教室的采光照明、教室的黑板标准、教室的课桌椅标准、班额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九、学校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有关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与业务培训,学校供水设施的安置与学生饮、用水的供给等;
十、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及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十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及学生掌握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的情况;
十二、各地各校关于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革成功的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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