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亳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健身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教秘〔2008〕47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中小学课外活动内容,促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6月中旬举行亳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健身健美操比赛,并从本次比赛中选拔中小学各三支代表队,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健身健美操比赛。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及时报名参赛。 附件: 二○○八年五月四日
亳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亳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三、时间地点:2008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组别:中学组、小学组 项目: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三人、六人(不受性别限制) 五、参加办法 1、各县(区)教育局选拔两支中学代表队,三支小学代表队,市直学校各一支代表队。 2、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不得组织跨校混合队。 3、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0人。 六、参赛条件 1、参加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在校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表现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省级比赛的学生运动员必须正式注册,经审核取得安徽省学生运动员注册证。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分别进行男单、女单、混双、三人和六人操五个项目的比赛,按各单位参加各单项比赛得分成绩相加计算团体总分。 3、单项比赛:各单项取前八名,不足八名递减一名录取。 4、各队比赛出场顺序,由主办单位组织抽签决定。 5、比赛场地为木地板、单人、混双、三人为7m×7m、六人为10m×10m。 6、单人、混双、三人成套动作时间为1'50" -2'10",六人操为2'30"-3'(有加减5"的宽容度)。 7、每项比赛自选乐曲,音乐节奏每10秒钟22-26拍。伴奏音乐必须录制在CD上,一张CD只能录制一个项目的伴奏音乐,CD上必须标上学校和项目的名称,报到时交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播放。 8、各项目均要求自行创编,如采用他人成套操,酌情扣分。 八、有关动作设计的规定 1、健身健美操的动作设计,应符合以下四个原则:健身娱乐原则、安全无损伤原则、全面发展身体的原则、符合年龄特点的原则。 2、动作设计必须包括七个基本步伐:踏步、开合跳、吸腿跳、踢腿跳、弓步跳、弹踢腿跳、后踢腿跳。 3、手臂动作要体现多样性及动作的不对称性。 4、成套动作的设计要以操样化动作为主。 5、成套动作中不鼓励出现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动作,不予加分,对出现的错误仍予减分。开始和结果允许出现托举动作。 6、成套动作中至少应出现两次运动员之间的交流配合动作。 7、全套动作的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 8、运动员在比赛场地中必须移动使用至少4个方向(向前、向后、向侧和对角)。 9、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2次空间的变化(地上和腾空均可)。 九、录取与奖励 1、团体:小学组录取前八名,中学组录取前六名。团体奖颁发奖杯,单项奖颁发成绩证书。 2、设“最佳创编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1名。 十、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学校以县区为单位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和代表队成员(各一寸彩照两张)报市教育局教科所,(联系人:朱瑞莲,电话5125183),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更改。 报到:各代表队以及裁判员赛前一天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中、小学组着装规定 1、女运动员着一件套紧身内衣和肉色袜子,紧身内衣可前后开口,但上下端必须在同一处合拢,不得露肚脐,紧身衣在人腿根部的开口不得超过腰部以上。 2、男运动员必须着一件连衣裤或背心,短裤及合体的内衣,背心的前后不得有开口,必须穿着保护下体的短裤。 3、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例如:皮带、飘带和花边等。如运动员的头发必须梳头后,头发不得遮住脸部,允许化淡妆,禁止戴首饰。 4、必须穿着整洁的健美操鞋。 5、着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十二、其它 1、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 2、各参赛学校自带校旗一面。 3、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路途)。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保险凭证,否则不能参赛。 4、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5、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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