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2006〕6号
关于加强流脑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呼吸道传染病易感人群之一,冬春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近期,我省个别地区学校已有流脑疫情发生。所以,为有效预防与控制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本地本校流脑防控工作,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流脑等冬春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把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把这项责任重大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特别注意克服漠视麻痹、侥幸的思想情绪。
二、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在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定期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传染病的预防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三、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
在新学期开学前,结合本地实际和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部署,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进行打扫和清理消毒,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开学后,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中小学校还应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努力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墙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在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了解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尤其要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