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工程”实践活动激发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发布时间:2008-6-9 18:16:24 点击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市教育局党组根据中共亳州市直工委工作部署,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5月份,市教育局党组结合亳州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了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专题动员大会,要求首先在局机关党委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
    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二次党代会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按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要求,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引向深入,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为做好各项教育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事业全面进步,开展党建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教育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原则。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开展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5月份)、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11月份)、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2月)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内容和相关保障措施。召开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全面启动“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目前到组织实施阶段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
    通过前一阶段创建“先锋工程”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切实增强了市教育局机关市直学校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形象意识,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真正成为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模范、带头教育创新的模范、促进和谐稳定的模范、联系服务广大师生的模范和倡导文明新风的模范。  (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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