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教办〔2008〕76号 关于印发马昭华、孙万华同志在全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马昭华和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孙万华在6月13日全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于6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报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在全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亳州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马昭华 (2008年6月13日)
同志们: 在高考刚刚结束、中考即将开始这段紧张的日子里,我们经慎重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召开这次全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实现“阳光招生”,确保完成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招生行为是规范办学行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我市“党风廉正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着重就各类学校招生再次重申有关政策和要求,规范其行为,严明其纪律,稳定其秩序,以保持全市教育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中考中招工作在即,下面,我重点就高中阶段招生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8年将是我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对我市教育工作来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都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任务。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安排部署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中职教育发展带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全力推动职教大省建设。要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大体相当的目标,加大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宏观调控,适度控制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节奏和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统一思想就是要站在我国教育结构调整和人才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的分流教育工作。八十年代就有“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教育。合理人才结构应该是“金字塔”式的教育结构,教育结构调整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是65590人,其中普通高中34630人,中等职业学校30960人,中职占高中阶段比例是47.20%。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数应有99206人,中考报名人数60003人。由于多种原因,不包括中职春季招收的学生没有参加中考报名等因素,全市还应有3万多人未报名。全市各县区招生计划均超出中考报名人数,我们把所有中考报名人数全部录取也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91.48%。今年省厅下达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不同于往年的指导性招生计划,是硬任务。因此,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务必要认清形势,认真分析,增强招生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确保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一)把好“招生资格审查”这一环节。 为增强招生信息的真实性、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招生学校良莠不齐,防止欺骗欺诈行为,保障学生正当权益,规范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招生行为,今年我市实行招生资格审查制度,并统一公布招生学校名单。凡未经市教育局招生资格审查通过的市内外学校,生源学校不得向其提供初中毕业生信息和向学生发布其招生信息。否则,要对生源学校领导及当事人从严处理。 (二)抓好“完成招生任务”和“规范招生行为”两大重点。 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生源实际,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突出矛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成招生任务; 二是规范招生行为。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招生计划远大于中考报名人数已足以表明完成招生任务的艰巨性,而规范招生行为是有效组织生源做好招生工作的必要保障。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基〔2008〕56号)执行。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矛盾更为突出。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总数30960人,本市招生学校计划总数18970人(包括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中专2200人、初中后五年制高职370人的计划指标),完成招生任务还需要对外输送生源11990人。单纯依托本地职业学校和报名参加中考的生源是无法完成招生任务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8〕50号)和《关于下达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职成[2008]75号)等文件精神,要在扩大生源上狠下工夫,要在对外输送生源上严加监管。 高中阶段教育的“两类高中”招生并不矛盾、互不排斥。各校要牢固树立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观念,切实转变人才观、就业观,认真抓好“完成招生任务”和“规范招生行为”两大重点,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进一步深化全局思想,首先要确保本地中职学校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在这个基础上同时要积极为经审核通过的市外优质中职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中职招生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和生源学校向中职学校输送新生情况。各县区教育局要制定对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的绩效考评方案,切实加大对学校综合考评的力度。 (三)做好“统筹管理、统一宣传、落实资助政策”三项工作。 1、加强领导,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为整顿当前高中阶段招生行为,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今年全市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秩序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2、从严审批,统一发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凡在我市招生的学校,其招生宣传信息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发布,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发布的招生信息,视为违规虚假信息。市教育局统一印制《2008年亳州市中考报考指南》,统一发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帮助学生和家长从正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各初中学校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学校要本着对学生终身负责的态度,帮助考生正确理解和认识“什么是最好的学校”,引导考生和家长选择适合考生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学校,引导其正确自主填报志愿和选择学校就读,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招政策和纪律,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填报学校志愿,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填报的志愿。 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到初中学校进行宣传。经市教育局确认具备在我市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必须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依法按程序到生源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和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宣传。严禁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虚假和片面宣传。招生宣传不实或违规的中职学校,市教育局将依法取消其在我市中职招生资格,直至追究其责任。生源学校违规违纪的,追究生源学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各初中学校特别是毕业班班主任,不得剥夺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学校的权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加强与乡镇、街道及社区的配合,注重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学校、进社区、进街道、进家庭,接受媒体、社会监督,广泛宣传中职招生信息,扩大中职影响。各生源学校要做到“一窗”(招生宣传窗)、“一栏”(《学校名录》张贴栏)、“一标语”(宣传职业教育的标语)、“一到位”(《招生指南》发放到位)、“一室”(中职招生咨询室),将2008年我市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全面准确地传送给学生、家长和社会,确保学生和家长对中职招生的知情权和择校权,积极引导学生接受职业教育。 3、完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 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努力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成为拉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重要支持力量。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助学力度,确保事业收入的5%用于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工作,让更多的贫困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脱贫。各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惠民政策,做到“如实”、“入心”。 三、规范招生行为,确保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招生、廉洁招生、公平招生的法制观念,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出新招、实招、硬招,切实把职业教育工作搞上去,打好中职招生这场硬仗;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学校服务、为考生服务的思想,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在座的都是我市的教育精英,要增强精英意识,要做城信的楷模,引领社会城信。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建章立制,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案件。要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责任制,教育局长是本县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签定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各县区教育局也要与辖区内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定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校到人,并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规范招生行为的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辖区内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如发生买卖生源、有偿招生、暗箱操作等不法现象,要及时查处报告,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对所辖区域内招生秩序混乱,职、普招生比例严重失调,造成生源流失或其它不良影响的,给与全市通报批评,并提请所在县区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生源学校学生流向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把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分流指导工作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作为对各初中学校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初中学校参加中考的报考率、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升学率将作为今后考核初中学校的两个重要指标。作为对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有效监测和考评。要加强对生源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主任和教师不得以高中阶段招生为目的参与吃请和赠送(接受)礼品、礼金;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得擅自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凡有此种行为的,一经查实,要给予纪律处分,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严重的要取消教师资格、追究校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自律制度,自觉规范招生行为。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不得向生源单位及其员工搞有偿招生,支付或变相支付招生经费,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代理,如有违反将以行贿论处,给予招生学校当事人和负责人相应处罚,影响恶劣的取消其招生资格,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各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确保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的职责,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实行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招生部门监督与学校监督相结合、教师监督与学生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过程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期间要不定期到招生学校和生源所在地初级中学进行抽查。对群众举报信件和电话要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坚决制止和杜绝不顾考生切身利益,不顾社会影响,给社会带来不安定隐患的各种违规招生的现象发生。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珍视教师声誉,维护教育形象,为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让我们团结一心,知难而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项工作,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谢谢大家!
在全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万华 (2008年6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高招、中招既是我市每年几万考生升学的大事,也是考生、父母、亲戚、朋友关心的大事,与广大考生未来的前途和命运紧紧相连,因此每年都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学校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不仅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也是高度重视,我们今天召开的全市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就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今年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推进。 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竭诚服务,狠抓考试安全、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提升亳州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信誉度,进一步提升考生、家长和社会的满意度,整个招生考试工作政策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严密、过程平衡有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招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以及利益驱使,有些人为了达到竞争成功的目的,不讲诚信,不择手段,不顾法纪,想尽一切办法,发动一切关系,用尽一切手段,在报名、体检、考试、录取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少数人甚至不择手段试图在录取环节上违纪犯法,这些使招生考试工作环境更加复杂。 面对新的形势,根据省、市招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我市招生录取工作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为宗旨,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加大综合整治招生录取环境力度,圆满完成2008年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受市纪委领导程效先书记指派委托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依法治招,全面深入推进阳光工程 要全面深入推进学校招生的阳光工程建设。继续认真贯彻教育部“六公开”的要求,招生政策、程序、进程、结果等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特长生录取情况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集体决策,不搞暗箱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全力维护上线考生的合法权益。 从严治招,规范招生计划管理,做到不违规招生,不给违规招生提供方便之门。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学校招生工作环节多,过程复杂,每一个细节都容不得丝毫的疏漏。考生信息数据的安全是招生安全工作的基础,是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的关键。市招考中心要加强人员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及录取信息的安全。各县区要加强对计算机技术人员和考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数据泄露现象的发生。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省招办同意擅自收集、整合考生跨县区信息资料,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将考生信息主动或被动地泄露给他人。 二、加强录取管理,确保录取顺畅 要加强学校招生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净化舆论环境,形成宣传合力;要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宣传攻势,通过努力,营造和谐、轻松的氛围,使每一位考生都能获得正确的信息,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规范招生广告宣传行为。针对历年来少数学校在我市非法招生宣传,误导和坑害群众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简章、广告的备案、内容和程序,对不实事求是刊登广告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布招生广告,严禁牟取招生信息费劳务费。今年在中考招生宣传等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即统一审查招生宣传材料、统一时间、统一发布。各级各类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与家长签订入学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以分重点班、实验班等承诺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初中的教职员工接受招生学校的委托做招生动员工作,擅自提供学生个人信息,从中牟取招生信息费、劳务费等,各初中学校及教师在招生学校报名结束以前,不得向高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习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为确保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录取工作公正、公平,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加强录取工作管理,严禁违规录取,严禁招生乱收费。市教育局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录取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我市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三、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杜绝违规招生 各学校要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在录取工作中,各学校要严格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改变招生章程中已公布的录取办法。要依法依规处理招生录取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防范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 “招生章程”是学校告之社会的窗口,也是录取考生的法定依据。各校要高度重视,各录取学校要做好本校招生章程的制定、审核和公示工作。招生章程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生公布并上报市招办。“章程”一旦出台,就必须按章程办,如章程中没有提到的相关内容,就不能在录取时现提现办。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廉洁招生 要牢固树立依法招生、廉洁招生、公平招生的观念,认真执行省、市有关招生的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杜绝有关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违规录取等恶劣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市招生考试中心要在录取现场设立监察办公室,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的监督,随时做好考生的维权服务。全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指定专门小组、专职人员负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和有关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领导、同志们,2008年对教育招生考试战线的同志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年,高质量做好全市学校招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县区招生考试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