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教育工会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协助党政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校)务公开;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教育工会委员会主任:张伟亚 副主任:黄笑梅、田应兰电话:0558—5125712、512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