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对县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考核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考核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督政或督学任务完成后,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进行复查;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社会公布。
科室成员: 教育督导室主任:张伟亚 副主任:王永超 科 员:王黎辉联系电话:0558—5125712、51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