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5-4-3 3:01:02 点击率: 


科室职责:

    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亳州市教育局设置的承担中小学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学科教学业务管理和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服务的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
学方法,努力体现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
3、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本市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市教育科研
课题的立项和管理。组织对有关课题的验收和鉴定。做好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4、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推动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
5、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中心,围绕学校和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发生、体验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形式多样的教研和课程培训活动。
6、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的部署,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补充教材。指导并帮助中小学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校际间课程资源的交流。
7、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活动,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承担考试命题工作,组织和实施考试评卷及质量分
析。
8、通过教育学会的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教育学术活动。指导县区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9、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科室成员:
    所  长:刘光杰(政治教研员)
    副所长:黄笑梅(英语教研员)   
            黄灿明
(物理教研员)
    教研员:于学杰(数学教研员) 
            朱瑞莲
(体育教研员) 
            锁敬宇
(音乐教研员) 
            毛红梅
(语文教研员) 
            李丽霞
(语文教研员)
            田应兰
(幼教教研员)
             胡贺冰
(化学教研员) 
电话:0558--5125183,5125182(传真)
办公地址:市检察院办公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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