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月30日
目 录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试点工作初显五大成效 安徽省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省教育厅召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座谈会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带队赴淮南市调研 安徽省保障办转发全国保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通知》 省教育厅印发《2007年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保障办开通监督电话、开辟网站专栏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试点工作初显五大成效
我省金寨、青阳两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整个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农村中小学的经费保障能力有所加强。新机制落实前,试点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于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且城乡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新机制落实后,中央和省财政按“一费制”标准补助义务教育杂费和公用经费,基本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经费保障。 二是减轻了群众负担。今年,中央及省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补助及一次性公用经费补助2188万元,因新机制改革补助使试点县农民人均减轻负担31元。 三是降低了农村中小学辍学率。由于试点县是集山区、库区和老区为一体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因贫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和中途因贫辍学的学生还依然存在。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这些因贫不能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孩子得以走进教室,享受到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农村适龄儿童的辍学率明显下降。 四是遏制了学校乱收费。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从源头上堵住了学校乱收费。 五是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于试点县农村学校底子薄,农民相对贫困,要在短时间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要克服许多困难。新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明晰了学校责任主体,县级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者与实施者,可以在县域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学均衡发展。 据统计,金寨、青阳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495所(初中68所,小学427所),在校学生119711人,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36011人(初中14021人,小学21990人);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2500人(初中2000人,小学500人)。 安徽省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安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启动和实施十二项目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被列为其中之一。 从2007年开始,全省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提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地方应负担的40%部分,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由省级财政分担,其他市辖区由各市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各地自行解决,省财政对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省教育厅召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座谈会 元月5日,省教育厅在合肥召开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进行座谈,我省17市教育局局长、计财科长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安徽省总督学李明阳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厅办公室、基础教育处、项目办、治乱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安徽省总督学、省教育工委委员李明阳同志详细解读了国务院部署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主要特点和重大意义,对我省两个试点县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和总结,并对下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置。李总督学认为,金寨、青阳两县在试点中探索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一些好的做法,两个县的试点工作得到了至立同志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如金寨县严格做到“四个一”,即免除对象一个不漏、收费项目一个不增、教育服务一项不减、补助经费一分不少。坚持“三制”,即在工作目标上实行财政局长、教育局长、乡镇长、学校校长、财政所长“五长负责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在经费管理上实行“公示制”,县财政按政策和分配原则将指标分解到学校,不截留一分钱,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资金运行上实行“专户制”,县财政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为今年全面推行这项改革奠定基础。 李总督学指出,在试点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农村职业初中学生纳入保障范围、学生出现回流、教师除国标外的地方津补贴需要消化等,有的已向中央反映并得到了解决,有的还没有得到解决,可能在今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改革过程中还会发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掌握和反映,特别是在城市同步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改革,这对我们都是全新的课题、全新的工作,应当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困难同在,要在认真总结两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为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推行创造条件。 在座谈会上,省保障办同时专门布置义保机制改革调研工作,主要了解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后对中小学产生的影响,包括财政改革资金拨付情况和学生减负情况、教师收入和津补贴发放情况以及学校资金收支和运转情况等,涉及学生、教师和学校三个层面,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研究解决。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带队赴淮南市调研 元月15日,程艺同志带队到淮南开展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题调研。参与调研的有教育厅总督学李明阳及基教处缪富国处长、计财处石金明副处长等。此次调研主要是深入了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有收费政策和收费项目,以及各项资金管理和收支情况,为省政府制定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上午先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既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又提出参考建议,为推行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下午,李明阳总督学率调研组一行深入到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学,听取了部分教师意见和建议,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具体、深入的调查分析。 程艺厅长在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做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经积极汇报争取,加上我省较好的工作基础,财政部、教育部同意我省选择金寨、青阳2个县进行试点,我省成为中东部仅有的3个试点省之一。2007年国家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上个月王金山省长主持召开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均列其中,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程艺厅长强调,春季开学后,要按新机制运转,一方面要确保改革资金及时到位,另一方面要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特别要严禁一边免杂费、一边乱收费。由于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后,政府安排的各项经费都有专门用途,不能用于发放教师的津补贴,因此,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后,必须保证各级财政改革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安徽与西部省份相比,具有人口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多、中央转移支付少、人均财力少、群众对教育要求高等特点,在城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将会有一定的复杂性,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 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淮南市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下一步在城乡同步推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了参考依据,达到了预期目的。 安徽省保障办转发全国保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通知》 日前,省保障办转发了全国保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免杂费补助资金,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校,并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防止“挤出效应”。通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各校要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从2007年春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板报墙报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省教育厅印发《2007年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省今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多次召开厅常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2007年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分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16项主要工作任务及其内容、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间,并要求有关处室结合处室职能把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纳入2007年工作计划,实行处室“一把手”负责制,保证联系畅通,工作落实,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实施。 安徽省保障办开通监督电话、开辟网站专栏 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畅通联络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保障办”)开通监督电话(0551-2826052),为全省社会各届提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解读、接受咨询以及收费监督等服务。同时,省保障办利用教育厅网站平台,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中开辟“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专栏,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发布改革动态与信息,交流各市、县改革经验等,同时利用教育厅网站“教育发展论坛”、“厅长热线”等栏目,广纳改革与发展建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全国保障办,教育部,财政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赵树丛副省长,谢广祥副秘书长,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省审计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教育厅各有关处室 发:各市、县保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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